南京大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项目

南京大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项目 1. 申请时间: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 2. 申请资格:已取得中文、教育、外语等专业本科毕业文凭(或学士学位)的国外在职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人员

1. 申请时间: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
2. 申请资格:已取得中文、教育、外语等专业本科毕业文凭(或学士学位)的国外在职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人员
3. 录取时间:每年5月至6月
4. 开学时间:非全日制开学时间为7月中旬
5. 学习年限:非全日制一般为3年(注:可在5年内利用2~3个暑假完成)
6. 总计学费:免费
7. 学位授予:非全日制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8. 填写《南京大学外国学者留学生申请表》,表格下载。

加拿大华文教育学会 – 南京大学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外国留学生培养方案
一、入学程序
(一)申请:
申请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
(二)提交材料
1.《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申请表请打印或者用正楷填写,E-mail地址栏目项中务必填写最常用的E-mail地址,以便及时联系。留学类别栏目中除了选择硕士研究生外,请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2.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文件和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证明),应为原件或公证件。
3.两封副教授以上或具有相当职称人士的推荐信。
4.HSK六级以上证书。在中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接受过12年中文教育者,只需要提供相应证明,如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不需要提供该证书。
(三)录取时间
录取时间为每年的5月至6月,申请者在寄出申请材料一个月后,可在上述时间段查询录取结果。
(四)开学时间
全日制学生的开学时间为9月上旬,非全日制学生的开学时间通常为7月中旬,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攻读专业学位者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其中课程学习一年,海外教学实习及完成毕业论文一年。 在职攻读专业学位者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课程学习一年半。

三、课程学习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其中,核心课程(含学位公共课6学分)18学分、拓展课程10学分、训练课程4学分、专题讲座1学分、文化体验1学分、教学实习6学分。
1.课程与学分结构
(1)学位公共课程(6学分)
*当代中国专题/中国概况(2学分)
*高级汉语(2学分)
*汉语语言学(2学分)
(2)学位核心课程(12学分)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理论与方法(4学分)
第二语言习得(2学分)
*课堂教学案例分析与实践(2学分)
*中国文化与当代中国(2学分)
跨文化交际(2学分)

2.拓展课程(10学分)
(1)汉语教学类( 4学分 )
*汉语语言要素的教学(2学分)
语言测量与汉语水平考试研究(2学分)
汉字与书法(2学分)
(2)中华文化与跨文化交际类( 2学分 )
中外文化交流专题(中国传统文化和中西交流)(2学分)
外国文化通论(2学分)
*中华文化经典导读(2学分)
(3)教育与教学管理类( 2学分 )
现代课程与教学论(2学分)
*国别汉语教学调查分析(2学分)

3.训练课程(4学分)
汉语教学资源与多媒体教学(1学分)
教学测试与评估设计(1学分)
*太极拳(1学分)
*中国书画(1学分)

4.专题讲座(1学分)
*语言文化专题讲座(1学分)

5.文化体验(1学分)
*中国文化或中外文化交流体验活动(1学分)

6.教学实习(6学分)

三、专业实践
(一)教学见习
教学见习在课程学习结束前一个月左右进行,见习过程结合《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方法》课程进行。
(二)教学实习方式
在国内外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实习。实习阶段不得少于六个月或实习工作量必须达到240课时以上。
(三)教学实习管理
1、实习期间,南京大学安排教师进行指导,研究生要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2、由实习单位出具考评意见,学生提交实习报告。

四、学位论文
(一)学位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必须用中文撰写。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汉语国际教育实践,有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内容应以针对本国学生的教学实验报告、教学典型案例分析、教学设计为主。
(二)学位论文写作阶段程序
1、确定导师(师生双向选择)
确定导师工作一般在课程学习结束前一个月左右进行,由师生互选决定。确定导师后,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进入论文选题阶段。
2、学院审查学生课程学习学分。
3、学位论文开题
导师同意学生进入开题阶段后,由导师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统一安排开题时间。
4、开题后,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三)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阶段
1、导师审查学位论文,认为论文质量已达到答辩要求后,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统筹安排答辩时间。
2、答辩前一个月,答辩委员会秘书将①硕士学位申请人的培养计划、课程学习成绩单,②评阅人名单,③答辩委员会名单送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查。
注意事项:
(1)成绩单上所列课程应与培养计划相符且成绩合格。
(2)评阅人2人,至少1人为校外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以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主共三人组成,其中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至少有二人,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原则上不聘请外单位专家参加, 外籍专家均不能担任主席。
3、在学院确定的时间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教学实习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